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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

2020-01-03 09:06

    

学校各单位:

根据校历及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寒假放假时间

(一)学生1月10日至2月10日放假,2月11日(正月十八)起上课。

(二)专任教师1月13日至2月9日放假,2月10日(正月十六)起上班。

(三)管理人员、工勤人员1月15日至2月6日放假,2月7日(正月十四)起上班。

(四)涉及专项工作、重点工作的单位要提前上班做好相关工作安排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(一)放假前,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,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(二)放假前,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法纪教育、廉政教育、安全教育,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、保密、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对本单位所属财产及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,采取相应保证安全的措施,安排好假期的学生生活服务工作。

(三)根据学校安排,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2020年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准备工作,寒假期间要认真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与推进工作。

(四)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安排,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,做到负责同志带班,专人值班,做好值班记录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确保通信畅通,外出按纪律要求报告报备。

办 公 室

2020年1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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